SAP中采购及销售业务中,业务部门针对一次性客户及供应商在理解上的偏差可能会导致应用中的问题。先引入一段SAP官方建议:
Special G/L transactions, such as down payments, are not supported for one-time accounts. One-time accounts should be used for one-time transactions. For down payment, bill of exchange management or similar transactions for a customer or vendor, you can assume that this is not a one-time transaction. To post this type of accounting transactions in FI, you have to create a master record for the business partner.
特殊的G/L交易,如首付,不支持一次性账户。一次性账户应该用于一次性交易。对于客户或供应商的首付、汇票管理或类似交易,您可以认为这不是一次性交易。要在FI中发布这种类型的会计事务,您必须为业务伙伴创建一个主记录。
参考以上官方建议,结合在实际应用中的经验,规纳以下几条用户易于理解的应用建议:
1、如果在实际与供应商及客户的业务中并非简单的一性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比如时涉及到分期支付,首付,汇票支付等。就不建议使用一次性供应商及客户来处理业务。否则,即使在业务层面能做订单,收货等操作。在财务层面结算方面,会遇到问题。
2、一次性客户及供应商是多个相同属性的供应商及客户共用相同的主数据,它可以代表是一种供应商或客户类别,而不需要有一一对应关系。因此,一次性供应商及客户在主数据中并没有相关身份标识信息。(如银行账号,税号,公司名称,地址等)
比如,在系统内创建一个一次性办公用品供应商,那么若干个办公用品供应商都可以共用这个一次性供应商代码来完成业务。而在实际做业务交易时,(如采购订单),会在采购订单中填入供应商代码的同时,再填入身份标识信息,以对应到唯一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在日常采购及销售业务中,容易出现的情况是,每个一次性供应商或客户都去创建一个主数据。而实际可以将同类供应商或客户合并共享一个主数据。造成系统内一次性供应商或客户主数据过多。影响管理和应用上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