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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保护区域
定义如下四个保护区域,见下图:
1. 保护区域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操作运行区域,保证无线电能传输的正常工作,同时并不曝露给使用者,保护区域1为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的外形轮廓所构成的空间;
2. 保护区域2:过渡区域,保护区域2为介于保护区域1和保护区域3之间的区域;
3. 保护区域3:电动汽车的周围区域,即汽车停靠位置的前后左右,保护区域3又为以下两部分:
3.1 保护区域3a:距离地面高度为70cm以下的区域;
3.2 保护区域3b:距离地面高度为70cm及以上的区域。
4. 保护区域4:电动汽车的内部(车舱)。
限值符合性要求
应遵守如下限值符合性要求:
1. 保护区域1和保护区域2:制造商宜采取合理措施,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1.1 控制主动或被动进入保护区域;
1.2 在进入可能发生这种曝露的区域之前进行检测和关闭;
1.3 使曝露符合保护区域3a的电磁场限值。
2. 保护区域3、保护区域4和非车载功率组件:接触电流应符合表4的限值,电磁场应符合以下两种限值组合之一:
2.1 表1的基本限值及表3的磁场限值;
2.2 表2的参考水平及表3的磁场限值。
限值
电磁场限值
人体曝露限值
人体曝露的电磁场限值包括基本限值和参考水平,分别见表1和表2。符合表2的参考水平,可确保符合表1的基本限值。
表1 人体曝露电磁场基本限值 | |||
---|---|---|---|
曝露特性 | 曝露特定部位 | 频率范围 | 内部电场强度Ei |
职业曝露 | 头部中枢神经系统 | 20Hz ≤ f < 25Hz | 0.05V/m |
25Hz ≤ f < 400Hz | (2×10-3 f)V/m | ||
400Hz ≤ f < 3kHz | 0.8V/m | ||
3kHz ≤ f ≤ 400kHz | (2.7×10-4 f)V/m | ||
其他头部和躯干所有组织 | 20Hz ≤ f < 3kHz | 0.8V/m | |
3kHz ≤ f ≤ 400kHz | (2.7×10-4 f)V/m | ||
公众曝露 | 头部中枢神经系统 | 20Hz ≤ f < 25Hz | 0.01V/m |
25Hz ≤ f < 1kHz | (4×10-4 f)V/m | ||
1kHz ≤ f < 3kHz | 0.4V/m | ||
3kHz ≤ f ≤ 400kHz | (1.35×10-4 f)V/m | ||
其他头部和躯干所有组织 | 20Hz ≤ f < 3kHz | 0.4V/m | |
3kHz ≤ f ≤ 400kHz | (1.35×10-4 f)V/m |
表2 人体曝露电磁场参考水平 | |||
---|---|---|---|
曝露特性 | 频率范围 | 电场强度E | 磁感应强度B或磁场强度H |
职业曝露 | 20Hz ≤ f < 25Hz | (2×104)V/m | (2.5×104/ f)μT或(2×104/ f)A/m |
25Hz ≤ f < 300Hz | (5×105/ f)V/m | (1×103)μT或(8×102)A/m | |
300Hz ≤ f < 3kHz | (5×105/ f)V/m | (3×105/ f)μT或(2.4×105/ f)A/m | |
3kHz ≤ f ≤ 400kHz | (1.7×102)V/m | (1×102)μT或80A/m | |
公众曝露 | 20Hz ≤ f < 25Hz | (5×103)V/m | (5×103/ f)μT或(4×103/ f)A/m |
25Hz ≤ f < 50kHz | (5×103)V/m | (2×102)μT或(1.6×102)A/m | |
50Hz ≤ f < 400Hz | (2.5×105/ f)V/m | (2×102)μT或(1.6×102)A/m | |
400Hz ≤ f < 3kHz | (2.5×105/ f)V/m | (8×104/ f)μT或(6.4×104/ f)A/m | |
3kHz ≤ f ≤ 400kHz | 83V/m | 27μT或34A/m |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曝露限值
本节限值要求所对应的频率段为79kHz ~ 90kHz。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曝露的磁场限值见表。
表3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曝露磁场限值 | ||
---|---|---|
位置 | 磁感应强度B或磁场强度H | |
有效值 | 峰值 | |
保护区域3a 非车载功率组件 | 29.4μT或者23.4A/m(85kHz) 27.8μT或者22.1A/m(90kHz) | 41.6μT或者33.1A/m(85kHz) 39.3μT或者31.3A/m(90kHz) |
保护区域3b 保护区域4 | 15μT或者11.9A/m (79kHz ≤ f ≤ 90kHz) | 21.2μT或者16.9A/m (79kHz ≤ f ≤ 90kHz) |
接触电流限值
表4 接触电流限值 | ||
---|---|---|
曝露特性 | 频率范围 | 接触电流 |
职业曝露 | f < 2.5kHz | 1.0mA |
2.5kHz ≤ f < 100kHz | (0.4f)mA | |
100kHz ≤ f ≤ 400kHz | 40mA | |
公众曝露 | f < 2.5kHz | 0.5mA |
2.5kHz ≤ f < 100kHz | (0.2f)mA | |
100kHz ≤ f ≤ 400kHz | 20mA |
测试方法
电磁场测试方法
测试范围
针对保护区域3、保护区域4和非车载功率组件进行电磁场测试。
保护区域3的测试点
针对车前、车后、车左和车右四个测试区域均应进行电磁场测试。
四个测试区域中的测试点虚拟面与车体前部、后部、左侧、右侧表面的水平距离为20cm,高度范围从地面至车体顶部,见图3和图4中的点划线标识平面。测试点虚拟面距离车体表面的20cm间距是以车体边缘最突出的部分为起点,后视镜除外。场强探头的中心应处于测试点虚拟面上。对于每个测试区域,虚拟面内的测试点应不少于2个,其中应测试的点位见表,原边与副边设备处于标称位置时的测试点示例见图3和图4。
每个测试区域的虚拟面内应测试的点位 | |
---|---|
测试点 | 值/位置 |
a | 虚拟面上高度范围为地面上方70cm以下的区域,即虚拟区域Ⅰ,在此区域内扫描找到最大读数处 |
b | 虚拟面上高度范围为地面上方70cm及以上至车顶高度之间的区域,即虚拟区域Ⅱ,在此区域内扫描找到最大读数处 |
保护区域4的测试点
测试前,应打开车门,将座椅调整至中间位置,见图。若座椅无法调整至此位置,则按照生产厂家声明的座椅位置进行调整。
对于7座及以下的车辆,测试点应覆盖所有的座椅。对于7座以上的车辆,测试点应覆盖副边设备正上方区域,包括距离副边设备最近的4个座椅(如有)。每个座椅的测试点位置示意图见图。分别在头部(A)、胸部(B)、坐垫处(C)和脚部(D)四个区域,测试点位置为座椅表面上方垂直距离10cm、平行于座椅表面移动测试设备扫描测得的最大读数处。
非车载功率组件的测试点
仅选取人可能触及的非车载功率组件表面进行电磁场测试。测试点位置为组件表面上方垂直距离20cm、平行于组件表面移动测试设备扫描测得的最大读数处。
测试程序
电磁场测试步骤如下:
1. 设置初始偏移量及机械气隙/离地间隙均为最大值;
2. 按前文设置保护区域3和非车载功率组件的测试点;
3. 对各测试点进行电场强度测试,记录测试值并标记出测得的最大值;
4. 对各测试点进行磁感应强度或磁场强度测试,记录测试值并标记出测得的最大值;
5. 按前文设置保护区域4的测试点;
6. 对各测试点进行电场强度测试,记录测试值并标记出测得的最大值;
7. 对各测试点进行磁感应强度或磁场强度测试,记录测试值并标记出测得的最大值;
8. 设置其他偏移量或机械气隙/离地间隙;
9. 重复步骤2至步骤8。
如果测试数据高于限值的50%,则应增加偏移量和机械气隙/离地间隙的组合,重复步骤2至步骤8进行测试。
接触电流测试方法
测试布置
如果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连接至三相电源系统,其具体接线形式见GB/T 12113-2003,可根据实际的电源选择接线形式。图7和图8为不同电源接线形式时的接触电流测试系统示意图,应使用感知或反应接触电流的测试阻抗网络。
测试程序
接触电流应在地面设施连接至交流电网的情况下,按照GB/T 12113-2003进行测试。测试应在金属接地平面上进行。测试时,宜将无线充电系统(和车辆,如有)抬升必要的最小高度(例如10cm),减少接地平面对无线充电系统运行的影响,使无线充电系统达到正常运行条件。测试应在不同可触及部分之间进行。可触及部分的测试组合参见表所列。无线充电系统金属部件、车体以及接地平面的所有在电动汽车充电过程中人可能同时触及的组合,应全部列入表中进行测试。
接触电流测试点 | ||
---|---|---|
测试组合 | 接触电流测量网络连接点 | |
测量端子A | 测量端子B | |
1 | 车体(例如门闩) | 测量端子A下方的接地平面 |
2 | 无线充电系统控制/显示装置的金属外壳 | 测量端子A下方的接地平面 |
3 | 车体(例如门闩) | 无线充电系统控制/显示装置的金属外壳 |
...... | 其他暴露在外的无线充电系统金属部件 | 其他暴露在外的无线充电系统金属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