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赛事汇总

有小伙伴再问我关于创新创业立项及比赛相关的事请,下面就总结了一下有关创业创业的赛事。个人感觉参加这类比赛需要有一个好的idea;找到合适的队友分工合作,项目策划书、商业计划书一定要写的规划,负责路演的同时要hold住场面,队友不强,等于凉凉!创建了一个公众号和博客的粉丝交流群,群友都是来自全国各大高校电信、自动化、通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初心是:提供一个这样的平台,大家一起交流、相互帮助、共同进步;需要加群的小伙伴可以加我联系方式:微信:wxid_gcfsgphjfz8b22 或者 QQ:643470489!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1、举办单位:

教育部

网站: 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1.2、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3、经费支持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参加,地方所属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经费不少于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应资助5万元左右。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分为A、B、C 三组。2012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A组高校各200项,B组高校各150项,C组高校各70项。为保持学生项目的连续性,各高校可以将2012年的部分项目余额用于支持各校2011年已经立项的学生项目。2013年及以后各年的实际项目数额,将根据上一年的年度评价决定。鼓励各参与高校利用自主科研经费或其它自筹经费,增加立项项目。

2、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1、举办单位:

教育部

网站: https://cy.ncss.cn/

2.2、比赛时间及安排

**时间:**4 月-10 月

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年4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初赛复赛(2021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3.总决赛(2021年10月下旬)。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2.3、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4、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2.大赛共产生32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000个(国内项目15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500个、职教赛道500个、萌芽赛道200个。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

2.5、互联网+ 高教主赛道方案
2.5.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5.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2.5.3、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150个、银奖350个、铜奖100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等若干单项奖。

3.本赛道设置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1、举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网站: http://www.tiaozhanbei.net/

3.2、比赛时间及安排:

3 月-10 月

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举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举办时间: 7 月-11 月

5、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举办单位: 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指委

举办时间: 10 月-第二年度 8 月

官方: http://www.3chuang.net/

6、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举办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举办时间: 4月-11月

官网: http://www.jienengjianpai.org/

7、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7.1举办单位:

国际iCAN联盟、教育部创新方法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全球华人微纳米分子系统学会

官网地址:http://www.g-ican.com/#_8

7.2、举办时间:

时间: 4 月-11月

7.3、参赛条件:

①、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 2-5名队员,可以跨赛区和学校组队,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准,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

②、参赛选手制作可以演示和操作的创新应用系统为有效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并撰写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7.4、参赛项目要求:

①、参赛项目需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等各领域的创新融合。

②、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

③、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ican-x.com)提交报名材料(含选手身份信息、商业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7.5、评分规则

比赛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一)创新性30分
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二)商业性30分
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
(三)产品介绍20分
强调对产品和项目的表达能力,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
(四)技术方案20分
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
各参赛高校负责校赛初评,各分赛区承办单位负责省赛复评。
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监督与审查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7.6、奖项设置

网络报名截止后,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各分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总决赛设中国五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等奖项。

8、“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举办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举办时间: 4 月-8 月

官网:http://www.bdlead.cn/

9、“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

举办单位: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举办时间: 4 月-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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