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在床上睡眼惺忪的状态下开始看的,越看越精神,最后竟几乎到了彻夜难眠的地步。小说不长,对男女感情的把握却妙到毫巅,令人击节赞叹。就着陈奕迅同曲异词的两首歌------《红玫瑰》《白玫瑰》,更是把看书时压抑着的感情衬托到高潮-----注定这又会是一个胡思乱想的夜晚。
我想张爱玲能够对感情之事有如此深邃的洞察,仿佛站在高处俯瞰一切的上帝,把男女那点事掰开了揉碎了一览无余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必定与她自己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讲这篇小说之前,我想有必要先说一下张爱玲的“情史”,或许这对于我们理解这篇小说是有帮助的。
张爱玲的感情经历始于和胡兰成的“孽缘”。我最开始是从电影《滚滚红尘》中了解到张爱玲这段经历的。影片中林青霞踩着秦汉的脚,两人相拥而舞的唯美画面,配上罗大佑创作的同名歌曲曾一度构成我对世间最美好爱情的剪影-----“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彼时的张爱玲才华横溢,如一支出水芙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胡兰成因仰慕张爱玲的绝代才情,登门造访。只几个回合,情场老手胡兰成便叩开了张爱玲紧闭的心门,让她“泥足深陷”。试问哪个懵懂的少女,能够抵挡得住一个魅力大叔的糖衣炮弹?在这段感情里,张爱玲爱得那么深,爱得那么认真,她曾经在给胡兰成的一张照片背后写下这样一段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我想这段话前半部分大抵是张爱玲在这段感情中的真实写照。然而遗憾的是,张爱玲最后还是没能成为尘埃中开出的那朵花。她把胡兰成当成爱的唯一,而她却没能成为胡兰成的唯一。像胡兰成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择一人而终老的,他辗转流连在不同女人中间,给张爱玲的爱也被无情地除以了N。真心错付让张爱玲心力交瘁,高冷孤傲如她,自然不愿与人共享爱情,于是与胡兰成分道扬镳。爱得深,自然伤得也深,这段感情的终结一度让张爱玲痛彻心扉,彻夜难眠,身体暴瘦。
在张爱玲的人生低谷期,她认识了导演桑弧。他与胡兰成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他含蓄内敛、良善忠厚,虽然不会对女人甜言蜜语,但是却让人感觉到踏实可靠。他们在工作的相处中,逐渐互生好感。他们一个是大导演,一个是大作家,一个未婚,一个前缘已尽,若能在一起,也当得上珠联璧合。然而世上也流传着另一种声音:张爱玲是汉奸胡兰成的妻子,虽然两人已经分手,但终归无法抹去这段不堪的过往。流言往往是能杀人诛心的,世俗的人怎能对这些流言蜚语置若罔闻呢。何况,虽然张爱玲爱他,但是也能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她是那么叛逆孤冷,给不了他想要的烟火幸福。于是张爱玲拒绝了桑弧,孤身一人远走异国他乡,借此逃离这段感情。令人感慨的是,桑弧确实是一位情深义重的谦谦君子,在结束了和张爱玲的感情后,他还一直在背后默默守护着她,帮她抵挡试图挖隐私的记者。对于这些,张爱玲全然不知,她只知道在她深陷泥潭的时候,有一只大手把她拽了出来。
张爱玲在美国的时候,认识了大她几十岁的落魄作家赖雅,两人展开了一段忘年恋,并登记结婚。然而,造化弄人,婚后没多久,赖雅便瘫痪在床。憧憬的美好婚姻生活演变为柴米油盐的奔波,实在是有点落差太大。赖雅无疑成了张爱玲一个无法放下的沉重的包袱,为了维持生活,张爱玲不得不疯狂写作挣钱,甚至卖字为生。不过,张爱玲确实称得上是坚贞的,她自始至终尽心照顾着赖雅。我很难想象如果赖雅没有遇到张爱玲,他将怎样凄凉地度过余生,或许这是赖雅的幸运,也是张爱玲无法逃脱的情劫。十一年过去了,张爱玲用她亲身经历谱写了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感人故事,让赖雅安详地离开人世。都说自古有才情的女子多命薄,因为她们的灵魂活在了感情里,而身子却活在了现实中。张爱玲也是这样一个多才薄命的女子。她一辈子没有等来一段完美的感情,没有体验过现世安稳的感觉。赖雅死后,她一个人孤独终老,死也死得落寞,甚至在死后一个星期才被人察觉,真是可叹!
张爱玲曾经说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我想用这句话来描述她的感情经历也是很契合的。张爱玲这三段“轰轰烈烈”的感情,早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这些感情中曾经有过人们对才子佳人的殷羡,也让人见证过相濡以沫的深情,但是到头来更多的是失望退场,一地鸡毛。这些经历彻底融进了张爱玲的血液中,借她的生花妙笔,流淌纸上,让读者产生深深的共情。下面我们就一起走进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小说的一开篇就是那段关于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论述,开局即王炸的写法深深勾起了读者阅读的欲望。小说围绕男主人公振保留学及归国期间与几个女子的爱恨纠葛展开,向我们展现了世俗男女的情感百态。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玫瑰)
振保的初恋是他在英国留学时认识的一个叫做玫瑰的中英混血的女孩。其实在两人离别分手前,振保不确定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因为英国学生天生有一种潇洒的默然,对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默然。玫瑰是一个顽皮的、口没遮拦的人,她会跟振保一起玩耍,一起跳舞,跟振保随随便便,甚至跟谁都随随便便。这样的一个女孩,在振保的眼里,当女朋友或许可以,但娶回家里当老婆,着实会是一件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书中对他们的感情着墨不多,最撩人心弦的当属两人分手离别的那一幕。振保最后一次开车送玫瑰回家,在车上两人依依惜别,相拥而泣。
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
振保最终把持住了,他硬着心肠把玫瑰送回了家,也硬着心肠结束了自己的初恋。这段感情经历仅仅是他人生中一个不起眼的小水花,不过却也给他博来了坐怀不乱柳下惠的美名,为后面的际遇埋下了引子。
(二、王娇蕊)
振保回国后,因各种机缘巧合,也因他柳下惠的美名,他和弟弟住进了老同学王士洪的家里。在这里,他遇上了人生中的第二株红玫瑰------王士洪的妻子王娇蕊。
娇蕊是一个热烈的女人,和振保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肥皂沫子,穿着一件纹布浴衣,松松地合在身上,很好地显出身体的轮廓。见到客人,她一点也没有扭捏不安,很自然地把满是肥皂沫的手在浴衣上揩了一揩,便和客人握手。只一眼,振保便被撩拨得春心荡漾,脑子里净是娇蕊曼妙的身姿。
娇蕊的丈夫王士洪在振保搬进来不久就要去出差了,并放心地嘱咐老同学帮着好好照应家里。听家里的老妈子说,在振保搬进来之前,家里是住着另一个从英国回来的孙先生,不过或许王士洪察觉到孙先生和妻子的异常,硬是把出差的日期一拖再推,直到熬走孙先生,才能放心地出差。
振保和娇蕊的第一次独处是在他下班后。他刚一进门就听到了娇蕊在给人打电话,貌似是约了孙先生下午来家造访。觉察到振保的到来,娇蕊便邀请他一起吃点东西。两人倒也不生分,都互相说着俏皮话。娇蕊让振保给她的面包上塌点花生酱,对振保说:花生酱最使人发胖,怕我自己一下子意志坚强起来,塌得极薄极薄。可是你,我知道你不好意思给我塌得太少。这一脸稚气的娇媚,让振保渐渐软化,放下了对这个看似不好惹的女人的戒心。娇蕊说她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振保说他住不惯公寓房子,要住单栋的。娇蕊便说有本事拆了重盖。一来一回间,两人了解愈深,心也靠得愈近。
这次独处后,振保心里起了波澜,他觉得她是可爱的,虽然已为人妻,但精神上似乎还未发育完全,她就像永诀了的玫瑰,“借尸还魂”,做了人家的妻。他的脑海里都是娇蕊的身影,不过这不行,她是好友的妻子,自己实在不该有非分之想。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振保总是刻意躲着娇蕊。当再一次相见时,振保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但还是先发制人故意对娇蕊说:这段时间不见你,你像糖似的化了去。娇蕊笑笑:我有那么甜吗?振保放着胆子回答:不知道-----没尝过。这样暧昧的对话,在振保的心里掀起狂潮,不断做着斗争:
.....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夫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她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这样的纠结又过了几个星期,一天振保回家拿大衣的时候在娇蕊房外看到了令他惊奇的一幕。只见自己的大衣被娇蕊拿到她房间里,而她则拿起烟灰缸里自己抽过的烟头抽了起来,在烟的笼罩下尽情地痴心地看着大衣。这一刻,婴孩的头脑与成熟妇人的美极具诱惑地组合到一起,振保完全被征服了。一下午振保再也无心做事,无心和朋友的聚会,早早回家发现娇蕊在弹钢琴,此时的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两个人狂热地拥吻在一起。
此后,两个人便深陷爱情的漩涡,一有机会就腻在一起,嫣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不过他们的爱有不同,娇蕊爱得真切爱得纯粹,振保却爱得顾忌爱得惭愧。娇蕊觉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她和振保在一起,她做好了随时向丈夫坦白,然后与振保远走高飞,长相厮守的准备了。而振保却只想维持现状,让这段感情永远藏在阴影里,因为和朋友妻子厮混招来的骂名足以将他努力得来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毁于一旦。
一天,他们在一起时,娇蕊突然跟振保说她已经给丈夫写信说明了一切。振保听后,如遭雷击,头也不回地逃离娇蕊。事情已经完全脱离自己掌控,朝着不可救药的方向发展了。他茫无目的地走着,到一家小酒馆里喝了一杯酒,谁知竟因此进了医院。娇蕊来看他时,他终于把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说了出来:他在乎自己的名声,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毁了自己,所以他希望娇蕊能够替他着想。甚至让娇蕊在丈夫回来时,说自己是跟他闹着玩的,只是想让他早点回来。听到这个,娇蕊心如死灰,她没想到自己一个女人都能够不顾名节跟她在一起,但他心里却只有他自己。终究真心错付,那又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于是娇蕊决绝地离开了振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娇蕊这一走,彻底成了振保心中永远盛放的那朵红玫瑰,在以后无数个寂寥的夜里,勾起他万千思绪。
(三、孟烟鹂)
振保和孟烟鹂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第一眼看看到她时,振保就对自己说:就是她罢。
孟烟鹂给振保的第一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和振保婚前约会时很少说活,头都很少抬起来,走路总是走在靠后。结婚后,越加熟识,振保越觉得孟烟鹂是一个很乏味的妇人,她不喜欢运动,连“最好的户内运动”也不喜欢。振保开始宿娼,烟鹂是白的瘦的,他就偏爱黑的胖的妓女,这似乎是对烟鹂的报复,也唤起了他心中对玫瑰和娇蕊的幻想:
他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两个爱人。他记忆中的王娇蕊变得和玫瑰一而二二而一了,是一个痴心爱着他的天真热情的女孩子,没有头脑,没有一点使他不安的地方,而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刺激,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孟烟鹂是单纯自卑得让人生怜的一个人。她爱振保,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一个男人是她的。她被振保冷落、被婆婆嫌弃,甚至被仆人轻视。她只有在新来仆人面前,才可以稍微享受一下当家少奶奶的感觉,为此她宁愿三天两头换仆人。她只有在生孩子受了很多苦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有权利可以冲事事不满自己的婆婆发一回脾气......孟烟鹂虽然习惯性地忍耐着一切,但是这样的环境,也让她无限地压抑,她开始便秘,开始对着镜子自说自话,开始像祥林嫂一样逢人就抱怨丈夫。她越这样,振保越厌恶,这似乎是一个无法破解的恶性循环。终于,在一个雨天,振保撞破了烟鹂和一个裁缝的私通,那是一个年纪轻轻,但已经有点佝偻、脸色苍黄,脑后还有几个癞痢疤的男人。振保看破不说破,只是心里实在想不通:这样的男人怎么能入得了孟烟鹂的眼,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更下贱的,来安慰自己。自此之后,振保更加有恃无恐,他变本加厉地在外面喝酒、玩女人,甚至开始断了家里的生活费。开始时,烟鹂还会帮振保找理由,帮他遮掩,让他在外人面前维持住一贯顶天立地,光鲜亮丽的形象。不过,不知怎地,孟烟鹂倒慢慢变成了一个勇敢的妇人,她在快三十岁的时候,突然长大了起来,话也说得流利动听了。她好像一下子有了自尊心,有了社会地位,有了同情与友谊。她穿起了一身黑,灯光下看得出忧伤的脸上略有皱纹,但多了一种沉着的美。
书的结尾: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戛然而止,没有下文,只知道孟烟鹂变了,振保也要变了,至于以后他们的生活会不会变,只有天知道。
看完这篇小说,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千丝万缕的情绪在心中翻涌,一时竟难以理出头绪将心中所想诉诸笔端。我想小说中的故事,或许是千千万万人感情生活的真实写照,因为真实,所以动人。收拾好心情,回过头来细细思量,我想这篇小说至少给了我以下几点感受。
(1)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这本书引起的最大反响,我想莫过于红白玫瑰之争。红玫瑰是热情奔放的,白玫瑰是温婉沉静的,各有各的好。我想问题不在于红白玫瑰本身,而在于择花人的心理。不论多好的东西,一旦拥有了,新鲜感消失,所有美好都会变得稀松平常。人与人相处,更是如此。曾经在彼此眼中闪闪发光的那个人,终究也会在日复一日的陪伴中,变得黯淡无光。于是人们总止不住在心里嘀咕:当初是这个人身上的什么东西把自己迷得神魂颠倒,为什么现在看起来那么讨厌?如果当初我选择的是另外一个她/他,现在的生活会不会更舒心一点。每个人似乎都不怎么珍惜已经拥有的东西,却总是惦念那些遥不可及的幻梦,这正应了那句歌词“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2)女人爱得感性而投入,男人爱得理性而克制
很多人认为男人需要打拼事业、需要承担养家糊口的担子,需要在外人面前维持顶天立地的形象。而女人的聪明能干、坚强独立固然是锦上添花,但是回归家庭,相夫教子似乎才是女人的本分。我本人虽然不抱这种观点,但也必须承认或许社会对男女的期待本就不一样。正是因为这样,很多男人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似乎更加瞻前顾后,权衡利弊,就像小说中的振保一样,他喜欢的本是像玫瑰一样热浪的女人,但是这样的女人当老婆似乎风险过高。于是,他还是理性地选择了更稳妥的孟烟鹂。女人则习惯于把过高的期待和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感情中去,为了感情她们往往可以义无反顾。我无意评判这两种模式孰优孰劣,我只期望每个人在爱的时候都能中庸一点,不要因为过多身外的羁绊或世俗的眼光,左右自己对爱情的判断;也不要当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需知伤得最痛的,往往是那个爱的最深的人。
(3)爱情只是生活的调味品,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菜
小说中孟烟鹂的遭遇让人心疼,但是细细想来,这能怪谁,要怪只能怪她自己。她怯懦自卑、没有社交、没有工作,靠振保的生活费才能度日,但是她似乎没有想过改变自己,只是一味地逆来顺受、自怨自艾。她把自己整个的人生都押宝在了丈夫身上,活得完全没有自我,这样的她,在和振保的婚姻生活中有什么抗衡和谈判的资本。我想,不论男人女人,都始终要有忧患意识,爱情不是黄金,它不保值也可能会变质。只有自己真正强大起来了,才能在爱情中多一分筹码、多一分洒脱,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毫无顾忌地撂下一句:这地球缺了谁都照转,老子不伺候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经历了一场人生的大考,点滴感悟汇聚心头,一吐为快!
【经典语录】
01、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确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02、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是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03、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04、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