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优化原则
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对系统都有它的作用和贡献, 对系统而言都有它的重要性。 所以,在确定它们的权重时,不能只从单个指标出发,而是要处理好各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合理分配它们的权重。 应当遵循系统优化原则,把整体最优化作为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
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对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对比,权衡它们各自对整体的作用和效果,然后对它们的相对重要性做出判断。 确定各自的权重,即不能平均分配,又不能片面强调某个指标、 单个指标的最优化,而忽略其他方面的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使每个指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评价者的主观意图与客观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指标权重反映了评价者和组织对人员工作的引导意图和价值观念。 当他们觉得某项指标很重要, 需要突出它的作用时,就必然赋予该指标以较大的权数。 但现实情况往往与人们的主观意愿不完全一致, 比如,确定权重时要考虑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历史的指标和现实的指标;
第二,社会公认的和组织的特殊性;
第三,同行业、同工种间的平衡。 所以,必须同时考虑现实情况,把引导意图与现实情况结合起来。 例如,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应该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以考虑。
(三)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权重是人们对评价指标重要性的认识,是定性判断的量化,往往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情都有各自的看法,而且经常是不相同的,其中有合理的成分;也有受个人价值观、 能力和态度造成的偏见。 这就需要实行群体决策的原则, 集中相关人员的意见互相补充, 形成统一的方案,这个过程有下列好处。
第一,考虑问题比较全面,使权重分配比较合理,防止个别人认识和处理问题的片面性。
第二, 比较客观地协调了评价各方之间意见不统一的矛盾, 经过讨论、协商、 考察各种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方案,具有很强的说服力,预先消除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这是一种参与管理的方式,在方案讨论的过程中,各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而且对评价目的和系统目标都有进一步的体会和了解, 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更好地按原定的目标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