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
总价合同
工作范围明确、项目设计充分详细、买方风险最低、范围变更允许调价
- 固定总价(FFP)
固定范围固定价格、范围变更允许调价
- 总价加激励费用(FPIF)
规定买方付出最高价、基于某种绩效标准、买方不分享节约成本
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一定的绩效偏离,并对实现既定目标给予相关的财务奖励(通常取决于卖方的成本、进度或技术绩效)。会设置价格上限,高于上限部分全部由卖方承担。 -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FPEPA)
合同履期长、根据合同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适用于两种情况,卖方履行约期将跨越几年时间,或将以不同货币支付价款。合同中包含特殊条款,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约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
成本补偿合同
实报实销、卖方风险最低、买方需求不明确、买方充分信任卖方想与其全面合作
- 成本加固定费用(CPFF)
利润不变
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付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记列,除非范围变更,否则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 成本加激励费用(CPIF)
不规定最高价限、规定成本节约分享比例、超支成本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