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毕业后应聘到了某公司财务会计的职位,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为5000元。工作1年后,吴某由于表现优异,公司决定提升其为财务主管,月薪8000元,此时需要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采用书面书面形式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一般情形而言,变更劳动合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可见,特定情形下的劳动合同变更即使不通过书面形式也会被认定。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4-07 12:07:30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