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函数的形参 与 成员变量重名 时 定义函数时该如何使用形参和成员变量
class User {
int a,b;
public:
calculate(int a,double b);
};
当定义函数calculate时,直接使用a,b代表的是形参(可以理解为一般程序中使用大括号,在括号内声明的变量优先)
要使用成员变量有两种方法
- 使用作用域符::(User::a)
- 使用this指针(this->a)
ps:若是打代码题,题目给了声明(hpp),让写定义(cpp),可以直接给形参改名(函数定义时的形参名可以与函数声明时的形参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