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冲销销售发票可以再次冲销吗?

在SAP的销售处理中,由于某些原因,通过VF11冲销销售发票应该属于常规操作;但当销售发票冲销后,又发现有问题,想返回到冲销前的状态,这时可否再次用VF11对己取消发票进行冲销呢?

在如下一个SD的销售凭证流中可见,通过销售发票及冲销销售发票己成功完成;并成功生成会计凭证,且会计凭证状态为清账;

此时,用VF11尝试冲销冲销凭证时,系统中明确出现错误提示,无法取消注销凭证;

 带着这个问题去SAP Community尝试找一下官方的解答;通过搜索找到如下图的用户询问相同的问题;

 找到如下解答

下面将解答英文翻译一下,用其它颜色区别。

388489号注释明确提到,注销注销文件只有在尚未转入会计科目时才有可能(对应于我上面显示的编码中的检查,其中过账状态VBUK-BUCHK已被检查,必须等于“A”)。要理解原因,您必须了解完全发布的取消(VBUK-BUCHK = C)对之前文档的影响:

当原始发票被取消时,发货的状态就从“已完成”变为“正在处理”。同时正本的会计凭证与其注销发票的会计凭证相互清楚。

接下来,系统将期待一个新的交付发票,然后将其状态再次设置为“完成”。

现在尝试取消S1取消发票失败,错误消息VF 108,见我之前的回复。

如果允许取消,那么连续的文档流将被销毁,因为S1将被反转,而不是创建一个新的F2发票。将需要重新开放的清算会计凭证,而不是已经执行清算与S1原始F2发票类型,而不是清除S1与S2,原F2将取消重新开放,和交付的状态回到完成!

在标准的SAP编码中没有编写这样的回滚来逆转所有内容,而且也没有必要。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发票不应该被取消,那么可以简单地重新为发货开具发票,并获得一个状态正确的新发票。

但是,如果对于S1的取消还没有创建会计文档(VBUK-BUCHK = A),那么创建S2来取消它将成为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前任的状态没有改变,并保持不变,只有S1被取消。

说明中描述了这种可能性,但由于这不是一个标准过程,它应该只在特殊情况下执行。

对于这段技术解答就不再进行辅助解读。对于用户而言,结果就是无法取消己冲销的销售发票。这时,我理解为己形成一个销售及财务业务的闭环。重新再开启一个销售流程是唯一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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