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最后遗留的问题,将在第三篇中进行解释。我们先继续跟从《博弈论的诡计》一书的思路,慢慢探讨。
零和博弈是一种完全对抗、强烈竞争的对局。在零和博弈的结局中,参与者的收益综合是零(或者一个常数),一个参与者的所得恰是另一参与者的所失。
所谓非零和博弈,是既有对抗又有合作的博弈,各参与者的目标不完全对立,对局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情况。……。其结局收益综合是可变的,参与者可以同时有所得或者所失。
这一段就说明了我们在项目中如何处理冲突的根本思路。 其实也不只是项目,生活中也是如此。到了今天,现实生活中一般很少出现零和博弈了。因为我们并不是时时刻刻你死我活的对立当中。一个人要想得到好处,就要跟别人合作,这样才可以得到双赢的结果,不但你得到好处,你的对手也得到好处。我们项目经理在摸清楚了项目成员,项目干系人的“利益点”之后,就需要找到这中间的共同点,并且尽其可能最大化这个共同点,以求得共赢。
干系人管理中,我们习惯使用四象限法进行分析,根据干系人对项目的支持度和对项目的影响能力分成四个象限:支持项目并且高影响,支持项目低影响,不支持项目搞影响,不支持项目低影响。从而进行分而治之的策略,多关注的“不支持项目高影响”的人,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转化为“支持”项目的相关人群,这里也是使用了“非零和博弈”的理论。在聊天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这种声音:项目经理郁闷啊,到客户那里,热脸贴冷屁股,笑脸逢迎,到公司又没有领导能够体谅,压工期,压资源。说项目经理是“最悲惨的人”。我个人觉得,与其抱怨,不如多想想办法去解决。既然选择了项目经理这个职业,就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去接受这些困难。换一个角度想,你是否将老板和客户都变成“利益共同体”了呢?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