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某与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合同约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缴纳,公司不负责缴纳。那么,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6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04-12 15:15:30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