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的“新”突出的是时代性,“质”反映的是技术、方法、理念的进步。落地“新质生产力”从对“新质生产力”的认识,可以大致总结出“新质生产力”的落地路径,这也是一个跟数字化转型度相关的事情,很多在企业中可以应用的“新质生产力”都会与数字化产生联系。
(一)内省企业该用什么东西,能用好什么东西,需要先向内看,自我诊断,自己企业的目标是什么、特点是什么、资源是什么、客户是什么、市场是什么、优势是什么、劣势是什么,用用 SWOT 分析、五力分析、价值链分析等经典分析框架,先给自己把把脉。“新质生产力”既然首先定位是“生产力”,那“生产力”的施展是必然有其环境,也是依赖环境的,环境中的软、硬因素都会对“新质生产力”的作用产生影响,很多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最终没能取得好成果,然后背锅的总是新技术、新方法甚至是实施探索的人,而不愿意从环境上分析自己。这一点笔者自身的专业领域,也就是企业架构与工程方面,总是不乏引入企业架构、引入中台、引入 DDD、引入敏捷等方法失败的例子,这类失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失败于一个“适配”问题,也就是对企业的目标、能力、环境等软因素判断不准,导致方法引入错误或者方法落地调整发生错误,不能够很好地正视自己是大多数失败的开始,也就是说,很多失败都是从一开始就失败了,而不是实施没做好。数字化转型是很多“新质生产力”落地的手段,但是很多企业的数字化也是在犹豫和怀疑中“耗过”本可以突破一下的时间的,究其根本,就是执着于“数字化转型”这个词,而没有把握好企业自身的需求和对未来发展节奏的判断。“数字化转型”有没有用,是根本就不需要问的问题,因为该问的是企业随着时代和技术的发展到底该是什么样子,打破头都要去想这个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凡是企业自己理解不了、驾驭不了的东西,最终是落不了地的,不是工具有问题,而是企业和工具现在“没缘分”。“数字化”对不同企业确实价值不同,有的企业只是提升运营效率,而有些企业是真的要用数字化手段去竞争的,自己是什么类型,将来会走向什么类型,都需要判断清楚,这个问题必须要由企业自己而不是别人来回答。所以,不要总问工具有什么价值,工具也不会说话,价值都是人发现的。企业应该认真学习这些很基础也很好用的分析工具,自己多给自己诊脉,自己多观察自己。方法也是“新质生产力”,学习并创新对方法的使用,这本身就是落地“新质生产力”最好的方式。很多经典方法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充满“古早味”,比如关于竞争战略的分析,战略大体上就是“差异化最大”、“总成本最低”、“集中战略”这么三类,玩的花样再多也还是这三大类;再比如被大家津津乐道的互联网营销,其本质还是营销领域经典的 4C 理论,是实现手段数字化了,可以说互联网营销更像是 4C 理论的数字化转型。通过现象理解其作用机制,这是学习的根本,互联网营销不是只学习怎么种草、怎么圈粉、怎么写软文的表面方法,一堆“干货”下来,大家都会写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又在哪里呢?好的互联网营销一定是企业在这些基础方法之上的自我创新,而不是持续“复刻”。
但在高质量发展导向下,以数字化转型赋能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还存在以下瓶颈制约:
一是数字经济体制创新滞后导致对新经济的激励不足。当前,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蓬勃发展,正逐步成为数字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构成。但目前企业内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质生产力的监管、治理和规范等方面仍不适应,数据管理水平不足、数据安全防范能力不够、数据泄露风险隐患突出,容错免责机制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先进的新技术新产品存在“不敢用、落地慢、审批严”的困境,导致新质生产力的提升空间受到限制。而在新经济快速崛起的背景下,关于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对跨界融合和新的模式业态反应跟进不够迅速及时。同时,新业态新模式等新事物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无序竞争、虚假宣传、隐私泄露、知识产权侵权、信用监管缺失等情况,多数新经济行业的监管治理问题亟待破解。直播电商等领域的新经济形态也引发了各方对垄断的争议,虚拟货币等新业态领域的风险防范机制亟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均会严重制约新业态新模式所表征的新质生产力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科技管理制度滞后导致关键核心技术的短板突出。虽然企业在专利申请量与论文发表数量等“规模维度”上已居世界前列,但在研发设计等关键核心技术“质量维度”上与发达经济体的差距依然较大。从细分领域看,近年来企业在生产制造领域和经营管理及运维服务领域有了长足进步,但客观上说,企业在数字底层技术、核心算法、关键软件等“高精尖”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或源头创新能力仍然薄弱,“企业产替代”的推进过程较为缓慢,芯片等集成电路的产业基础能力不足而严重依赖于企业外进口,企业外厂商垄断现象突出。特别是,以ChatGPT为代表的美企业大模型技术创新使中美的人工智能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企业亟待在生态、数据、底层技术上实现突围。这一重大劣势也会反过来导致本就羸弱的本土数字供应商缺乏足够规模化的市场应用和技术锻炼机会。由此,当面对企业外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封锁威胁时,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乃至新质生产力可持续发展也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三是数字人才培养模式滞后导致人才规模和质量受限。目前企业数字技能人才的学科培养体系仍滞后于新兴职业的涌现速度,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不够清晰,传统的培养体系模式难以适应跨学科复合型数字人才培养的需要,高端创新型专家人才和精通数字技能操作的熟练技术人员同样匮乏。一方面,院校的数字人才培养体系滞后于数字化实践需要。课程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脱节,缺乏优质数字化教学内容资源,数字化实践项目数量少,校企合作不够密切。同时,多数教师缺乏数字化实践经验,项目指导能力有限,交叉学科背景师资队伍不足问题尤为突出。由此,毕业生在数字素养和技能上难以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知识覆盖面窄,综合应用技能不足,岗位适应能力差,产业链、数据链与人才链脱节,数字人才供给跟不上市场庞大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对数字人才的职业培训及社会对数字素养的熏陶有待加强。受企业经营思路、成本控制和员工流动率等多重因素影响,多数企业在自主培养数字人才方面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重视即战力而忽视长期培养、看重短期效益而忽视长远规划的现象,更倾向于直接从外部引进而非自主培养高级数字技术人才。同时,部分企业在员工数字技术技能与职位晋升、薪酬提升之间的关联机制尚未建立,导致数字技能人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得不到充分保障,人才激励机制也存在不足之处。此外,在岗职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基础设施仍需进一步完善,数字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也相对薄弱。最后,当前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的门槛相对较高,数字技能人才的晋升通道尚未完全打通,数字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融合与发展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现行数字服务供给状况与业界实际需求存在脱节。数字化转型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服务、高技术服务和商务服务等一系列生产性服务业投入的支持。对标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以及业界实际需求,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企业为数字化转型和新质生产力所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占比有待提高,规模经济效应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此外,数字服务供应的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环节过度汇聚在中心城区,而非中心城市或郊区的高端生产服务供应数量和质量相对不足。并且,数字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亟需优化,传统服务要素供应的占比长期过高,而新兴服务要素供应占比和水平均需突破。特别是,为客户提供数字商业战略、数字化产品、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等一整套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相对匮乏,亟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此外,数字服务业聚集和升级所需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数据确权、定价、交易等制度措施与数字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五是数字领域规则标准与高标准企业际要求衔接不紧密。随着数字经济在GDP中占比的持续增长,数字领域的主要企业间的较量已逐渐从单纯的科研实力对抗,转变为对技术标准制定和企业际规则话语权的激烈争夺。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对企业际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多需求,当前数字贸易企业际规则竞争已成为高标准企业际经贸规则竞争的焦点。但各企业基于不同的利益考量而采取相异的数字治理方式,不同组织规则的包容性不足,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数据,未能实现全球化,这也使得全球数字治理呈现碎片化、分裂化的特征,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面临规则兼容性不足、企业间数字鸿沟扩大、各企业对数字技术带来的风险认知差异较大等情况。企业在数据安全等企业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方面仍较为弱势,对外开放相对滞后,参与企业际规则和标准制定话语权不高,数字领域的企业际标准化工作还存在各技术领域企业际标准化工作参与度不平衡、标准企业际化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与发达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熟悉标准化规则的专业人才不足等短板。在数字时代,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数字领域的企业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的需求更加迫切
结合前述问题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推动数字治理体制创新,释放数字化转型红利效应。围绕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的目标,探索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特点的数字经济现代化治理体系,在立法、执法、合规引导等方面形成完整体系,为数字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对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的生产要素为支撑的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给予新质生产力发展足够的“容错试错”空间。同时,重视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快完善数字要素流动等企业内企业际衔接的规则和标准体系,以引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进一步深化财税激励政策,提升数字上面建设效能,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让市场活力持续释放,避免出现新经济迈开步子而监管服务“拖后腿”现象。
第二,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实践表明,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把关键核心技术诀窍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为此,应从筑基础、促应用、强链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数字化转型的配套激励政策,集中有限的资源力量推进颠覆性技术攻关,遵循应用牵引、创新驱动、生态培育的产业发展规律,逐步破解设计研发、信息管理、生产控制管理、工业嵌入式软件和工业集成平台等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难题。同时,聚焦产业生态链条,明确关键核心技术在产品的规划、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核心流程中的应用路径。此外,围绕数字生态打造一系列落地实用的数字赋能场景,优化数据共享机制的顶层设计,优化共性产业技术的发展环境,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的规则和标准制定,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对核心技术研发乃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
第三,创新数字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数字人才规模和质量。加快构建数字化人才培养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动态协调机制。为此,应完善知识能力体系,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针对当前数字技术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现状,推断企业所需的各层次数字人才。从上面来看,在政策、财政、基础教育等方面应加大对数字人才培养的支持,为数字人才成长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加强数字领域领军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加快形成数字人才队伍的雁阵格局。从高校来看,应将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技术知识和实操技能融入课程体系中,推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数字高端人才培养。探索产教融合教育新模式,构建院校与用人单位高度协调、上面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数字人才职业培养体系。从企业来看,应为数字人才培育提供宽松包容的资源和能力支持。企业是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人才培养的主体,要引导企业优化综合性数字人才的开发机制、评价考核及选拔培养体系,营造“选材育才”氛围。鼓励数字人才自我提升,加强多元化数字人才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应着眼全行业布局,培养数字化转型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第四,提高数字服务供给效率,优化服务中间品投入质量。聚焦供应链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区域分工体系重构,以生产制造优势集聚研发、财会、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优质要素资源并催生新业态,打造更智能化、专业化、数字化的服务生态系统,吸引优质的服务供应商设立功能总部、研发中心、分销中心、贸易中心、物流基地等,鼓励更多专业化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支撑。基于此,坚持“制造服务业”+“服务型制造”+“数字服务业”相结合,服务供应商致力于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和业务模式,改造和创新客户现有生产和管理业务流程,为数字化实践提供更高效、智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在服务过程中,将垂直行业中存在需求聚焦的特点以及拥有的共性场景、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根据各行业客户的共性需求特征,梳理成为服务解决方案,为数字化转型赋能,从而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增强竞争力和创造新的商业机会。根据特定客户的需求特征,提供符合其真实情况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构建有效的数据体系和核心指标,让服务应用更具价值。此外,提升企业内企业际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引聚全球优质服务要素,强化“企业出海”服务支撑,参与企业际服务领域的标准规则制定,优化全球服务资源链接配置。
第五,深度对接企业际标准规则,推进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应在数字经济领域对标DEPA和CPTPP等企业际高标准,积极对接高标准企业际数字经贸规制,着力推进制度规则“软联通”,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信息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的企业际竞争力。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际标准规则相通,加入多边框架下的数字经济谈判磋商,推进隐私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双边乃至多边的数字合作,充分驱动各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同解决在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公共监管等方面的挑战,促进不同数字体系互可操作,建立高标准企业际规则,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平等合作、高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制度环境,促进数字贸易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此外,应通过政策宣讲或多种传播渠道,让企业更多的企业充分知晓和利用好企业际数字经济的规则和标准,并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获取更多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