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军,天禾律师事务所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
条文解读:首先是关于资质要求。本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这是为了确保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保障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测绘资质证书的取得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技术能力等,以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其次是关于限制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规定。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由外国人员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测绘、电波参数测试等飞行活动。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和数据安全的考虑。测绘活动涉及国家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这些数据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敏感性。限制外国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我国境内进行此类活动,可以有效防止境外势力通过无人机获取我国敏感信息,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模型航空器应当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为航空飞行营地划定的空域内飞行,但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解读:模型航空器,也称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本条规定模型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应当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为航空飞行营地划定的特定空域内进行。这是为了保障模型航空器飞行的安全性和有序性,避免其与其他航空器或地面活动产生冲突。模型航空器通常体积较小,飞行高度较低,但如果不加以规范,可能会对其他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造成威胁。
根据《模型航空器飞行管理办法》,模型航空器实行分级管理。A、B两级模型航空器重量轻、速度慢、飞行空域小,可在校园营地进行飞行;C级以上模型必须在航空飞行营地、适合模型航空器飞行的通航机场和相关部门确定的临时场地划定的空域内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