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筹集业务
相关筹资管理和筹资决策可在财务管理专栏《第三章》中查看
(一)所有者权益资金筹集
一般为投资者的投资及其增值,形成了投资者的权益。
1.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可以分为:
-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到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 留存收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事关财务成果的形成与分配,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主要科目的核算
(1)实收资本
定义: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为资本的资金。
注意:
-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是两个概念,注册资本是公司的法定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与股本总额相等;实收资本是已收缴入账的股本,只有足额缴入后,实收资本才等于注册资本。
- 在初期的投资人的资本投入会计入“实收资本”,认缴期满时实收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
分类(简):
- 按投资主体
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
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 按不同物质形态又分为货币资金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入账价值:
投入资本是按照实际收到的投资额入账,资金➡实际资金入账;物或其他➡估价➡估值入账
借(左)减贷(右)增,期末余额在贷方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或其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投资者并且在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其实质是一种准资本,他是资本的一种储备形式。
注意:
- 资本公积由于注册资本制度,限于法律的规定额发无法直接入帐实收资本的部分。
- 资本公积可以来源于投资者的额外投入,也可以来源于其他企业或个人等的投入。
- 资本公积归所有投资者共同享有。
来源及其用途:
所有者投入资本中超出法定资本份额部分和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各种利得和损失等。
入账:
借减贷增,期末余额在贷方
账户设置总账“资本公积”以及“资本(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账目
(二)负债资金筹集业务
一般为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形成债权人的权益。
负债按照时间长短:流动负债(一年内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和非流动负债(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
1.短期借款
定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必须按期归还本金和按时支付利息
短期借款的利息属于筹资的一项耗费,应计入期间费用(财务费用)加以确认
若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若短期借款按季、半年或年支付,则按权责发生制,每月预提损益(财务费用),当到结息期或到期支付款项时冲销(应付利息)
公式:短期借款利息=本金×利率×时间【注意利率和时间的口径一致,年对年利率、月对月利率】
一般设有账户:
短期借款【负债类】:借减贷增,余额在贷方
财务费用【损益类、费用】:借增贷减,一般借方表示财务费用增加贷方用于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余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期末没有余额。最好对发生的业务进行明细账的划分,区分开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佣金、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手续费。注意在为筹建某项工程时,该工程尚未完工交付应对该部分利息支出进行资本化,计入工程的购建成本【资本化】,当完工交付后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费用化】
应付利息【负债类】:借减贷增,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费用,体现权责发生制。
2.长期借款
一般企业会举借长期借款,主要是为了扩充经营规模而增加各种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地产、增添或补充厂房等。
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等,应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按期计算提取计入构建资产的成本(资本化)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费用化)
利息的计量和确认:
按照规定的利率和使用期限定期计息,注意按合同的规定期清偿借款本息
一般支付方式有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偿还本息
注意在工程交付之前计入“在建工程”进行资本化;在工程交付后计入“财务费用”进行费用化
到期还本付息的未付利息: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贷“长期借款”
分期付息的未付利息: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贷“应付利息”
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账户设置:
长期借款【负债类】:借减贷增,期末余额在贷方
二、供应过程业务【经营1】
(一)固定资产购置业务
- 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长期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以及工具、器具等。
- 固定资产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而不是为了出售,这一特征是区别固定资产与商品、产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 固定资产的计价可以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和经磨损之后的净值同时表现。【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确认及其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确认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是指企业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它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实际成本。
- 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衡量可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的标志,而不再拘泥于“竣工决算”这个标准,这也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一个具体应用。
- 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中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等,这些直接的和间接的支出对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都有一定的作用,理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 一般来说,构成固定资产取得时实际成本的具体内容包括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等【以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
-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但购买机器设备涉及的增值税应作为进项税额记人“应交税费”账户,不计入成本)
-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资产,则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用以确认单项成本】
一般账户设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均为资产类】
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该工程成本从“在建工程”转到“固定资产”
(二)材料采购业务
在材料采购过程中:
- 一方面是企业从供应单位购进各种材料,计算购进材料的采购成本
- 另一方面企业要按照经济合同和约定的结算办法支付材料的买价和各种采购费用,并与供应单位发生货款结算关系。
- 在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过程中,还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与处理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的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实际采购成本的组成:
- (1)购买价款,是指购货发票所注明的货款金额。【直接计入采购成本】
- (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包括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不包括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 (3)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对于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合理损耗部分应当作为材料采购费用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其他损耗不得计人材料采购成本,如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向的物资短缺、毁损赔款,则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
- (4)材料人库之前发生的整理挑选费用【包括整理挑选中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 (5)按规定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的各种税金,如为国外进口材料支付的关税、购买材料发生的消费税以及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等
- (6)其他费用,如大宗物资的市内运杂费等【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市内零星运杂费、采购人员的差旅费以及采购机构的经费等不构成材料的采购成本,而是计入期间费用】。
- (2)-(6)如若能分清则直接计入,不能则需按照重量或其他标准进行分配,然后再计入成本
1.实际成本计价【历史成本】【材料取得成本】
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方法进行日常的收、发核算,其特点是从材料的收、发凭证到材料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记录全部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实际买价+采购费用
账户设置:
在途物资【资产类】:
- 用来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物资日常核算时外购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 借方用于登记购人材料的买价和采购费用(实际采购成本)
- 贷方用于登记结转完成采购过程、验收人库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 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运达企业或者已经运达企业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成本。
- 企业对于购人的材料,不论是否已经付款,一般都应该先记人该账户,在材料验收人库结转成本时,再将其成本转人“原材料”账户。
- 购入材料过程中发生的除买价之外的采购费用,如果能够分清是某种材料直接负担的,可直接计人该材料的采购成本,否则就应进行分配。
- “在途物资”账户应按照供应单位和购人材料的品种或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原材料【资产类】:
- 用来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 借方用于登记已验收人库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加
- 贷方用于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减少)
- 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期末结余额。
- “原材料”账户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或类别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应付账款【负债类】
- 用来核算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 贷方用于登记应付供应单位款项(买价、税金和代垫运杂费等)的增加
- 借方用于登记应付供应单位款项的减少(即偿还)
- 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应付款的结余额
- 账户应按照供应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预付账款【资产类】
- 用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购料款而与供应单位发生的结算债权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供应方欠企业材料,企业成为债权人】(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该账户核算)。
- 借方用于登记结算债权的增加,即预付款的增加
- 贷方用于登记收到供应单位提供的材料物资而应即销的预付款债权,即预付款的减少。
- 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的结余额
- 如果该账户期末余额出现在贷方,则表示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 该账户应按照供应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 如果企业预付款项的情况不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票据【负债类】
- 用来核算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 贷方用于登记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增加
- 借方用于登记到期商业汇票的减少
- 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期末结余额
- 该账户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同时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收款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在备查簿中注销。
应交税费【负债类】
- 用来核算企业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印花税除外)的计算与实际缴纳情况。
- 贷方用于登记计算出的各种应交而未交税费的增加,包括计算出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 借方用于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 期末余额方向不固定,如果在贷方,表示未交税费的结余额(即欠交的税费);如果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税费。
- “应交税费”账户应按照税费品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计划成本计价【企业日常收发材料均采用实际成本】
在企业材料的种类比较多,收发又比较频繁的情况下,使用实际成本计价核算的工作量就比较大,而且也不便于考核材料采购业务果,分析材料采购计划的完成情况。所以在我国一些大、中型企业里,材料就可以按划成本计价组织收、发核算。
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就是材料的收、发凭证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总账及明细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通过增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来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并在会计期末对计划成本进行调整,以确定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而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计价程序:
- 首先,企业应结合各种原材料的特点、实际采购成本等资料确定原材料的计划单位本,计划单位成本一经确定,在年度内一般不进行调整。
- 其次,平时购入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按其计划成本和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分别在有关账户中进行分类登记。
- 最后,平时发出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月末再将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记人有关账户,其目的就在于将不同用途消耗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分摊。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物资而发出的材料可按上月(即月初)差异率计算外,其余都应使用当月的差异率,除非当月差异率与上月差异率相差不大。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账户设置:
原材料【资产类】
原材料”账户的借方、贷方和期末余额均表示材料的计划成本。
材料采购【资产类】
用来核算企业购人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人库材料的针划成分,并据以计算、确定购入材料成本差异额。
借方用于登记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
贷方用于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
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该账户应按照供应单位和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材料成本差异【资产类,双性账户】
用来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超支或节约差异额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结转人库材料的超支差异额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额(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方用于登记结转入库材料的节约差异额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
期末余额如果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额,如果在贷方,表示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额。
三、生产过程业务【经营2】
(一)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账户设置
生产成本【成本类】
用来归集和分配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进而根据该账户正确地计算产品生产成本。
借方用于记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期末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
贷方用于登记结转完工验收入库产成品的生产成本。
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产品(在产品)的成本,即生产资金的占用额。
该账户应按产品种类或类别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制造费用【成本类】
用来归集和分配企业生产车间(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范围内为组织和管理产品的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包括车间范围内发生的管理人员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季节性停工损失等。
借方用于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
贷方登记期末经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借方(应计入产品制造成本)的制造费用额。
期末在费用结转后该账户一般没有余额(季节性生产企业除外)。
该账户应按不同车间设置明细账户、按照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人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账户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类】
用来核算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实际发放情况,并反映和监督企业与职工薪酬结算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本月计算的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费等,同时应付的职工薪酬应作为一项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分配记入有关的成本、费用账户
借方用于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数。
月末如为贷方余额,表示本月应付职工薪酬大于实付职工薪酬的数额,即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可以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账户设置
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类】
用来核算企业预先付款、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超过1年的名种费用。体现权责发生制。
借方用于登记预先支付的各种款项,如预付的房租、保险费、设备大修理费
货方用于登记应摊销计入本期成本或损益的各种费用。
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已经支出但尚未销的费用。
该账户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牙类核算。
累计折旧【资产类】
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已提拆旧的累计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按月提取的折旧额,即累计折旧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因减少固定资产而减少的累计折旧。
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已提折旧的累计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该作为折旧费用计人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这样不仅是为了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更主要的是为了实现期同收人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该账户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在将制造费用分配由各种产品成本负担之后,“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归集了各种产品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全部内容。
完工产品生产成本=期初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账户设置
库存商品【资产类】
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产品(即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验收入库商品成本的增加,包括外购自产、委外加工等
贷方用于登记库存商品成本的减少(发出)。
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商品成本的期末结余额。
“库存商品”账户应按照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明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销售过程业务【经营3】
(一)主营业务收支
1.商品销售收人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企业在确认和计量收入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判断依据与流程。根据收入准则第9条的要求,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人。
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本期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数量×单位商品的生产成本
对于单位商品生产成本的确定,应考虑期初库存的商品成本和本期入库的产品成本情况,可以分别采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来确定,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3.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企业销售商品、持有特定财产或发生特定行为,就应该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是根据有关计税基数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
应交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消费税税率
应交城建税=(应交消费税+应交增值税)x城建税税率
由于这些税金及附加大多是在当月计算而在下个月缴纳的,因而计算税金及附加时,一方面作为企业发生的一项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
4.主营业务收支的账户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贷方用于登记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应冲减本期的主营业务收人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额(按净结转),
结转后该账户期末应没有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应收账款【资产类】
用来核算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货款的结算情况(结算债权)的账户,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各种款项也在该账户中核算。
借方用于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应收账款(即应收账的增加),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
贷方用于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的减少)。
期末余额如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在贷方,表示预收的账款。
该账户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预收账款【负债类】
用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的规定预收购货单位订货款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预收购买单位订货款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销售实现时冲减的预收货款
期末余额如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款的结余额,期末余额如在借方,表示购货单位应补付给本企业的款项。
本账户应按照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应注意,对于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而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此时,“应收账款”账户就成为双重性质的账户。
应收票据【资产类】
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而收到购货单位开出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企业收到购货单位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表明企业票据应收款的增加,应记入“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
票据到期收回购货单位货款表明企业应收票据款的减少,应记入“应收票据”账户的贷方
期末该账户如有余额应在借方,表示尚未到期的票据应收款项的结余额。
该账户不设置明细账户。
主营业务成本【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经营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及其结转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主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贷方用于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成本。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税金及附加【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持有特定财产以及发生特定行为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及结转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按照有关的计税依据计算出的各种税金及附加额
贷方用于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税金及附加额。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二)其他业务收支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要发生主营业务之外,还会发生一些非经常性的、具有兼营性的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也称附营业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业务,包括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绝对的,视企业情况而定)。
账户设置:
其他业务收入【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及结转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实现的其他业务收人,即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收人额
经过结转之后,期末没有余额。
本账户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其他业务成本【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成本的发生及转销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其他业务成本包括材料销售成本、提供劳务的成本费用的发生,即其他业务成本的增加
贷方用于登记期末转人“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成本额
经过结转后,期末没有余额。
本账户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五、财务成果形成与分配业务
所谓财务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最终经营成果,也就是企业所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一)利润的构成与计算
利润(或亏损)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人-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人(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再加上(或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投资净损益、资产处置净损益等
【搭配利润表更好理解】
(二)营业利润形成的过程
1.期间费用的核算
-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的产品成本,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
- 期间费用不计人产品制造成本,而是从当期损益中予以扣除。
- 期间费用包括为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等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等。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账户设置:
管理费用【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借方用于登记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
贷方用于登记期未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管理费用额
经过结转之后,本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管理费用账户应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销售费用【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及其结转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
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销售费用额
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销售费用”账户应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投资收益的核算
企业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除了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还可以将资金投放于债券、股票或其他财产等,形成企业的对外投资。投资收益的实现或投资损失的发生都会影响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
账户设置:
投资收益【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获得收益的实现或损失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实现的投资收益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户的投资净损失
借方用于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收益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投资收益”账户应按照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类】【短线投资】
用来核算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借方用于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购入及增值
贷方用于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及减值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值
(三)净利润形成的核算
企业的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人。
- 这种收入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一般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因而无法与有关的费用支出相配比。
- 营业外收入是指报废毁损非流动资产利得、与企业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 这种支出不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
- 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账户设置:
营业外收人【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各项营业外收入的实现及其结转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营业外收入的实现(即营业外收入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期末转人“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收入额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营业外收入账户应按照收人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营业外支出【【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各项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转销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即营业外支出的增加)
贷方用于登记期末转人“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额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营业外支出账户应按照支出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所得税费用的含义
企业的净利润是由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而得的,利润总额的各个构成项目我们已在前面作了全面的阐述,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纳税调整,依据所得税税率就可以计算所得税费用,进而计算确定净利润。
所得税费用是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某一经营年度实现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相应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的一种税款。所得税费用是企业使用政府所供的各种服务而向政府支付的报酬。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每一个盈利企业应尽的义务。
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收益就应该缴纳所得税。
税收又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所以应将所得税作为经营实体的一种费用看待,这不仅符合费用要素的定义,也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
关于所得税后面单开一个专题详细说明
企业所得税通常是按年计算、分期预交、年末汇算清缴的,其计算公式为:
-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所得税前利润中予以调整的项目
所得税费用【损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在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其结转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额
贷方用于登记期末转人“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费用额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净利润的计算
按照我国会计规范的要求,企业一般应当按月核算利润,按月核算利润有困难的,经批准,也可以按季或者按年核算利润。企业计算确定本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本年累计利润总额、累计净利润的具体方法有“账结法”和“表结法”两种。
账结法是在每个会计期末(一般是指月末)将各损益类账户记录的金额全部转人“本年利润”账户,通过本年利润”账户借、贷方的记录结算出本期损益总额和本年累计损益额,在这种方法下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通过编制结账分录,结清各损益类账户
表结法是在每个会计期末(月末)各损益类账户余额不进行转账处理,而是通过编制利润表进行利润的结算,根据损益类项目的本期发生额、本年累计数额填报会计报表(主要是指利润表),在会计报表中直接计算确定损益额,即利润总额、净利润额,年终,在年度会计决算时再用账结法将各损益类账户全年累计发生额编制结账分录转人“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账户集中反映了全年累计净利润的实现或亏损的发生情况。
账户设置:
利润分配
如果是净利润,应自账户的借方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的贷方
如果是亏损,应自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
经过结转之后,该账户年末没有余额
(四)企业利润分配业务的核算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
(1)利润分配的顺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但不得低于10%。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决议,还可以按照净利润的-定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人数(公积金弥补的亏损等),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
-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入数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 支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优先股股利是按照约定的股利率计算支付的。
- 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普通股现金股利一般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是非股份制企业则为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之后,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年末未分配利润可按下式计算: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利
账户设置:
利润分配【所有者权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一定时期内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以及历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情况。
借方用于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累计亏损额
贷方用于登记用盈余公积金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额。
年内期末余额如果在借方,表示已分配的利润额,年末余额如果在借方,表示未弥补的亏损额;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表示未分配利润额。
“利润分配”账户一般应设置以下几个主要的明细账户:“盈余公积补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资本(或股本)的股利”“未分配利润”等。
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经过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盈余公积【所有者权益类】
用来核算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即盈余公积金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实际使用的盈余公积金,即盈余公积金的减少
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结余的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应设置下列明细账户:“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
应付股利【负债类】
用来核算企业按照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决议分配给投资者股利(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贷方用于登记应付给投资人股利(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增加
借方用于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人的股利(现金股利)或利,即应付股利的减少。
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的股利(现金股利)或利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分配给投资人的股票股利不在本账户核算。
现金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之后,立即进行账务处理;股票股利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并办理了增资手续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股票股利,在分配时,应按面值记人“实收资本”账户(如有超面值部分应增加资本公积)。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 个人所得税 ,因而对长期投资者更为有利。 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
【各项具体将分章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