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AC1010年,当时是实行世袭制度,在汉代的时候,察举制度,但到东汉末年,但是统治阶级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候,并非选贤能,政治权利也主要分配在贵族阶层手,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所以在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九品中正制度成为魏晋南北朝超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制度并未被完全废止。到AC600-AC1905年,从隋朝,隋炀帝606年提出,到清朝末年,科举制度有1300多年历史。
在西周(BA.1040-1010),全社会按照亲亲尊尊的原则,实行世卿世禄制度,政治权力是世袭的,这就叫“大人世及以为礼”。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BC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在汉代(BC200-AC230),主要以察举制度选拔官吏,之后就是九品中正制。统治阶级在实行这些制度时,并非否定选贤举能,但政治权力却主要在贵族阶层中分配,人所熟知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就是这一情况的具体表现。
九品中正制上承 两汉 察举制 ,下启隋唐之 科举 ,在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 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2]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 州郡 分别推选 大中正 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 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 中正 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 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 品第 ,并加评语。.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九品中正制的主要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科举制度实行之前,贵族长期把持和瓜分着选官任官等政治权力,深刻影响着政局和社会风尚。总的来说,整个社会是贵族社会。贵族并非一无是处,比如,东汉时期形成的士族,都是饱读诗书的书香门第。在汉代独尊儒术的大力推动下,熟读经书的读书人入朝做官,又和本宗族紧密结合为一体,成为当时的士族阶层。这些士族把持政治权力,左右舆论方向,在经济上也十分强大,是当地的名门大族。因此,士族就是伴随独尊儒术而产生的新贵族。士族为了不坠家声,长期保持贵族地位,就要维持良好族风、团结凝聚族人,并不断培养出读书做官的后代。从东汉以后出现的诫子书和家诫、家训等,都反映了士族对宗族成员的约束和要求。但是,士族长期把持政治权力,既不利于社会公平,也不利于选贤任能,更不利于最高统治者扩大统治基础。因此,科举制度应运而生,势在必行。
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到了隋炀帝大业二年,科举制度开始建立。科举制度的精髓是,面向全体.平民选拔官吏,考试面前人人平等。
科举制度实行以后,对贵族阶层的冲击是多方面的。首先,平民阶层特别是寒门子弟通过科举为官,登上政治舞台,产生政治影响,国家的政治权力被更多的社会阶层所占有。其次,随着科举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从中晚唐开始,人们的婚姻观念从择门第、重阀阅向重科名转变,富贵之家争相以科举及第者为婿,这便壮大了寒族的势力,此消彼长地动摇着士族的根基。
再次,通过科举为官的士族精英必然离开故土,其家庭也要向京都地区和其他城市迁徙,并与故乡的宗族关系日见疏远,士族的没落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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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历隋唐宋元明清诸朝(AC590-AC1905),止于清末的1905年,经历了1300年。科举制度的长期推行,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中国传统社会带来重大变化。其中一个变化,就是科举制度的施行,使得精英的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平民出身的士大夫阶层迅速兴起,替代了世家大族,成为维系社会运转的主干力量,在政治运行中发挥专业才干,在社会建构中承担引领地位,在文化传承中接续文脉。
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了大批优秀人才,逐渐形成精英治国传统。据统计,在1300年间,由科举而选拔的进士就有近10万人。到了明清两朝,在500多年间,共选拔(文)进士51435人,平均每科(每三年一科)250多人,科举走向极盛。
明朝建立后,初步沿袭了元朝的制度,设中书省和丞相。但是朱元璋对这个制度是不满意的。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也就是朱元璋甚至把一些朝代的灭亡都归结于宰相了,他认为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在废除丞相之前,朱元璋就已经着手限制中书省的权力。1377年,朱元璋下令李善长与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重事”,借元勋重臣压制中书省;1378年,朱元璋下令“命奏事毋关白中书省”,也就是大臣的奏章可以绕过中书省到达皇帝这里。对于朱元璋来说,废除宰相制度是早有的想法,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 [1] 原名朱重八、朱兴宗。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孤庄村 [2] 。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 [263] 年号“洪武”。
在传统社会中,哪怕统治阶级想得再好,某种制度执行日久就会逐渐失灵和变坏,古人“有治人无治法”的说法,其意正在于此。比如,朱元璋曾设计了一整套自认为极为完善的统治制度。在地方,各省三司并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官员各司其职,平时相互监督,有事相互配合,其意甚美。但事实是,后来的官员们既不相互配合,也不相互监督,而是各贪各的。于是吏治败坏、民不堪命、动乱纷起。但是,在统治阶级肌体走向腐败之时,那些出身贫寒、懂得民间疾苦的新科进士们就像汩汩清泉,向这个腐败的肌体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为统治阶级输送着一批又一批新的力量,延续着统治集团的政治生命。
宗族组织最重要的标志是祠堂和族谱。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地方。在唐以前,平民只能“祭于寝”,也即在自己住的房子里祭祀自己的祖先,只有官员在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设立祭祀祖先的家庙。平民也没有族谱,唐以前的族谱是由政府主修并面向贵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门第、选拔官吏。从宋代开始,平民阶层开始以宗族为单位建立祠堂,并以“尊祖、敬宗、收族”为目的编修各自的族谱。其间,北宋的欧阳修和南宋的朱熹等人为宗族制定了各种规制,对宗族的发展影响较大。比如,欧阳修创立的五世族谱体例为后世所遵循,直到今天,还有以是否出五服来区别亲疏的习惯。朱熹提出,30年不修谱,是谓不孝,所以后世族谱30年一修成为惯例。伴随着族谱、祠堂的兴盛,宗族内部的管理制度也逐渐形成、完善,族长不仅具有管理宗族的族权,而且为政府所支持。另外,族训、族田、义学等也陆续发展起来。到了明清时期,宗族组织发展到了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