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是一个涵盖广泛的领域,它不仅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还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如语音和数据网络等)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例如数据、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等。数字贸易的两大特征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指的是信息技术与传统贸易开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深入融合;贸易对象的数字化则是指数据和以数据形式存在的产品和服务的贸易。
一、定义
根据《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1》,数字贸易被定义为“所有通过数字订购和/或数字交付的贸易”。
全国首部《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关于数字贸易的定义为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商品、服务以及数据的在线交易和交付活动。
二、业态模式
数字贸易的业态模式涵盖了多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服务和产品,它们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交易和交付。
- 数字服务贸易: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如语音和数据网络)传输的服务,如云计算服务、在线教育、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等。
- 电子商务:涵盖在线零售、B2B电子市场、C2C交易平台等,允许消费者和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 数字内容产业:包括数字媒体、音乐、视频、游戏等数字产品的创作、分发和销售。
- 数字订购与交付:服务贸易中,通过数字订购和交付的方式进行交易,例如在线预订酒店、机票等。
- 数据贸易:涉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交易,数据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和贸易商品。
- 数字平台模式:构建数字平台以促进不同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提供市场信息、匹配买卖双方、处理支付和物流等服务。
- 数字技术贸易:包括软件、应用程序、技术解决方案等的交易,这些技术可以是本地部署或通过云服务交付。
- 跨境电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跨国界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涉及国际物流、支付和监管合规等。其中数字化交付强调通过ICT网络以电子可下载格式远程交付的所有跨境交易。
- 数字服务外包:企业将数字化的业务流程或服务外包给其他公司,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 数字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如电子书、在线音乐、虚拟博物馆等。
- 供应链数字化: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效率和响应速度。
- 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推动文化企业等利用数字技术拓展国际市场,开发海外服务市场。
这些业态模式体现了数字贸易的多样性和创新性,它们正推动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并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数字贸易的业态模式还将继续演进和扩展。
三、竞争规则
数字贸易竞争规则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套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 数据流动自由:数据的自由流动是数字贸易中一个核心问题,发达经济体通常强调数据的自由跨境流动,以促进数字贸易自由化。
- 跨境税收:数字贸易的发展对税收政策和国际税收体系带来了挑战,如何对数字贸易进行征税成为各国关注的问题。
- 数字公平:确保数字贸易中各方的公平性,包括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 隐私保护:在推动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是数字贸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 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包括版权、专利等,对创新和创意产业尤为重要。
- 国际规则话语权: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制定数字贸易国际规则时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决定了规则的公平性和适用性。
- 监管规则:围绕数字技术、数据、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等的开放与监管规则不断丰富,以适应数字贸易的发展。
- 促进数字化转型:数字贸易规则还包括促进企业和经济体数字化转型的措施,以及创造有利的数字营商环境。
- 区域和双边协议: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签订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来推进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服务贸易协定》(TISA)等。
数字贸易竞争规则的发展和完善,对于促进全球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创新和竞争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扩展,这些规则也将不断演进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四、一带一路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关于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30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五国以及上合、金砖等框架下的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机制不断深入。在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包含电子商务条款的占62%。数字贸易不仅能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能加强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利合作。
五、全球动态
随着全球经济秩序的重构与变革,数据要素及其驱动的新业态对全球经济的方向、模式和路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涉及多个贸易协定,如《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美日数字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以及WTO电子商务谈判。
六、贸易规模
2022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达到3.8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9%,其中ICT服务继续领跑细分数字服务贸易增长。2022年我国跨境数字贸易交易额实现3.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4.3%。2023年,杭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5675亿元,占GDP比重达28.3%;数字贸易进出口额达3190.7亿元,占全省总额的41.3%。
总之,数字贸易的发展是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的重要趋势,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